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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43X/2025-86485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示公告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5-12-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十三项)
文  号:     关 键 词:    污水处理;河道;排查;分流;城市生活污水;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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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十三项)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南京市雨污分流改造推进缓慢,污水管网破损问题突出,大量污水溢流、直排。主城6区应于2021年完成的1100多个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仍有约500个片区未完成;需实施工程修复的280公里污水管道仅完成23.7公里。江北新区朱家山河沿线多条污水管道未接入截污井,大量污水直接入河。现场抽查3公里河道,存在4处污水直排口,外排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最高达200毫克/升、20.4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9倍、19倍。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等多条河流存在类似问题。督察发现,一些已完成验收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旱天污水直排问题依然突出。栖霞区文苑河两岸多个雨水口旱天直排生活污水,排口已形成大量生物膜;江北新区龙南河两侧存在多个污水直排口,乳白色污水在河道内积存,现场恶臭明显。

二、责任单位

南京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配合。

四、整改目标

完成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加快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完成重点河道水环境问题整治,扎实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巩固提升达标区建设成效,力争2025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8%

五、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六、完成情况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完成。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完成1100个片区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和清疏修缮。在2021年完成644个片区清疏修缮工程的基础上,2022—2023年共完成456个片区,全面完成主城六区1100个片区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和清疏修缮工程。

(二)完成主城区280公里污水管网改造。在2021年已完成23.7公里的基础上,2022—2025年共完成271.3公里,累计完成295公里污水管网改造,超整改方案目标要求。

(三)完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排查整改。对截至2021年已建成的232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全面开展排查,完成10处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建立常态化巡查整改机制,对创建的达标区开展抽查,强化新发现问题溯源排查、快速处置,持续巩固达标区建设成效。

(四)完成22处河道水环境问题整改。制订一河一策具体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工程性整改措施5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河道巡查检查和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雨天溢流污染明显缓解,实现河道水质达标。

(五)各级河长责任压紧压实。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强化工作履职,加强巡河护河,抓紧抓实问题整改。针对央督反馈的22条问题河道,各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协调推进整改,均已处置到位。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经测算,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88%的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26日至2026112日)向联系人反映(电话: 0255236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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