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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人员情况
(一)稳妥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深化市级水务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办发〔2024〕161号)要求,逐步完善水行政执法回归机关工作机制,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关于明确改革后市级水务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政策法规牵头、主管处室参与、监保中心实施、局属单位配合”的执法工作模式,为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行政权力事项管理
梳理市设水务行政执法事项,删除执法事项1项,新增3项,设定依据或者名称调整4项;完成《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动态调整;制定《南京市水务系统2025年度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对276项行政权力事项逐一明确认领主体,落实责任。
(三)强化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我局现有申领执法证人员214人,其中市局机关18人,市水务监管保障中心40人,市长江河道管理处46人,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9人,市滁河河道管理处13人,市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6人,市供节水指导中心25人,市水资源管理中心17人,市水务设施管理中心20人,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19人,抢险队1人。
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普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一)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5年,发现并处置水事违法行为6起,立案查处6起,结案8起(含跨年度案件5件),行政处罚罚款14万元,对3家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企业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通过制发《监督建议书》、开展约谈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认识自身违法行为、及时整改,为企业提供“容错”支持。针对某违法企业短期经济困难,依申请为其办理罚款延期缴纳手续,既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保障正常经营,又确保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严厉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
2025年,累计开展长江采砂执法巡查765次,其中组织跨区域、多部门联合联动和专项行动47次,出动执法人员2906人次、执法艇623船次、执法车辆163车次。坚持“全链条”打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沿江砂石经营码头10余家、砂石运输船舶90余艘、砂石采运单200余份。持续开展“送法到码头”“以案说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普法宣传单 150 余份,突出运输、收购、销售环节管控。开展全市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巡查长江苏皖、宁镇扬边界水域;联合海事、公安等部门,和马鞍山、扬州、镇江水政共同开展“五一”节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集中巡查行动。
(三)不断强化水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在“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园地,成功举办纪念南京市第33届“世界水日”、第38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南京日报》专栏进行宣传,对水法律法规、河湖治理保护成效等内容进行集中展示;继续推出水土保持有奖竞答活动,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工作,认真对照南京水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查缺补漏,完成“八五”普法工作自评报告,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了“聚焦长江”水法治园地典型案例。三是开展水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采砂管理业务培训,相关区水务局、河道管理处及水政执法基地人员参训;按市司法局部署,组织全市水务系统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执法职能调整要求,举办全市水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三、提升涉企服务质效,优化水务营商环境
(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市水务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检查主体的资格申报确认工作。结合水务实际,制定《南京市水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明确设定依据、检查标准、频次和层级,其中,除涉及防汛、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外,其余涉企行政检查每年每家不超过1次,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情况下,不断压降检查数量,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压缩40%;探索非现场检查应用场景1个,开展非现场检查40家;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检查场景5个,开展“综合查一次”55家,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二) 积极参与AEO制度试点工作
为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按照市工信局印发《“工业领域AEO企业名单”及试点事项清单》要求,同步做好工业领域AEO制度试点准备工作。一方面,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对《可参加试点企业名单》中的4360家试点对象进行了逐一核查认定,确保所有企业均符合入选规定。另一方面,根据涉水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职责分工,制定水务涉及工业企业行政检查事项9项,主要集中在水资源、供水和排水等方面。其中,低风险8项、中风险1项。2025年以来,严格落实“低风险免于现场检查、中风险降低频次”的管理措施,对6家AEO相关企业实现了“低风险免于现场检查”。
(三)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025年,制定年度单部门检查任务5个,发起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个,参与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2个,共计抽查对象51个,抽查对象数量同比去年减少58.2%,发起和参与的多部门联合抽查占比90.2%,充分做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了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实现对企业检查的“少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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