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京市江宁区202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龙埝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勘测设计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JN-2026103001;
2、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202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龙埝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勘测设计;
3、预算金额:480000元;
4、以上级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实施方案)的概算中勘测设计费的99%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按成交供应商所报费率×初步设计批复(实施方案)所列勘测设计费(批复数),按费率报价;
5、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区计划实施淳化街道黄龙埝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现采购南京市江宁区202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龙埝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勘测设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下列通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企业资质,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a.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c.测量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含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a.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b.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②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0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①潜在供应商下载并按要求填报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867653695@qq.com,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发放电子采购文件;②授权代表持“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盖章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可至“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5楼502室”获取纸质采购文件;③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3、售价: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至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425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425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自本公告在“南京市水务局官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到场参加磋商,相关人员未按时到场或未携带相应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后递交;文件名称以及U盘外标签上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勘察单位、测量单位、设计单位均可。(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测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编制进投标文件中)。(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七、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5-52180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5楼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25-52167181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39号